保亭县局新政所开展祛痘类不合格化妆品排查工作
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20-11-25 00:48
根据国家总局发布《关于21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》(2018年第42号)文件要求,新政食药监所近日对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工作。
此次排查主要以超市、副食店为重点对象。检查内容包括:
一、产品合法性、标签与标识和渠道与来源;
二、抽查了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,查验产品标注信息与国家局数据库是否一致;
三、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、合法,以及质量合格证明等;
四、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产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,购进票据,确保实现全程可追溯。
截至目前,该所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,车次2车次,排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家超市,3家副食店。从排查情况看,均未发现文件中出现的不合格祛斑类化妆品。